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2—2020年)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六)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七)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第三章 重点工作
一、推广普及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二、基础建设
(三)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四)语言数据库和语料库建设
(五)语言国情调查
三、督查服务
(六)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七)国家语言应急服务和语言援助服务
(八)手语盲文规范和推广
四、能力提升
(九)构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
(十)提升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一)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科学保护
(十二)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记录和保存
(十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
(十四)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抢救和保护
六、文化传承
(十五)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
(十六)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合作交流
第四章 创新与保障
一、创新理念思路
二、创新工作机制
三、创新管理服务
四、扩大对外开放
五、强化人才保障
六、提高科研水平
七、加大宣传力度
八、保障经费投入
序 言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都对语言文字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树立和增强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一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视野、改革创新,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强语言文字基础建设和管理服务,增强国家语言实力,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服务教育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
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完善语言文字法律制度规范,加强宏观政策指导。要增加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培训测试及评估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树立各民族语言文字都是国家宝贵文化资源的观念,有针对性地采取符合实际的保护措施,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语言文字工作要创新理念和体制机制,要自觉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主动结合教育、文化、传媒、信息、商务等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坚持监督检查和服务社会并举。科学规划各种语言文字的定位和功能,妥善处理语言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得到加强。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语言实力显著增强,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列入普法教育内容,增强教师、机关工作人员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全体国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
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到2015年,普通话在城市基本普及,在农村以教师、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社会基本普及,全国范围内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
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到2020年,少数民族双语教师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要求,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大《汉语拼音方案》的推行力度。加强学校汉语拼音教学。充分利用汉语拼音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进一步发挥其在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领域,以及信息处理、国际交往、国际汉语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中的作用。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妥善处理语言文字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深入研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和施行的规律,积极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应用的社会服务工作。
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标准的统筹管理,健全语言文字标准的层级和体系。加快制订、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标准、应用能力标准、评测认证标准、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标准、外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重点建设教育、信息处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辞书编纂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及时开展标准的复审、修订等工作。
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加强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开展以语言文字处理为核心的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建设语言文字数据库、资源库和学习平台。
(三)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材、图书(特别是辞书)、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和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推进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工作。
加强社会语言生活监测和引导。引导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打造社会语言生活监测平台,跟踪研究语言生活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纠正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做好语言文字社会咨询服务工作。建设语言文字应用咨询服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使用等的咨询服务。
(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