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中层干部的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附属学校党委《关于附属学校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配备的意见》([2022]3号),参照《附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202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换届。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学工处:主任1人,副主任3人。

总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科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4.依法依规办事,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员工,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

5.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心胸开阔,顾全大局。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副职的,应大学本科毕业工作四年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试用期满转正。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提任正职的,一般应任内设机构副职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试用期满转正。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一般应经过附属学校党委认可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武汉大学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6.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7.办公室主任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三、有关程序

1.民主推荐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者通过组织推荐或他人推荐方式向学校举荐合适的干部人选。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工作。

2.确定考察对象

学校召开党组织会议,综合考虑岗位需要,统筹民主推荐和个人自愿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学校党组织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讨论决定人选

学校召开党组织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若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5.公示及任职

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同时报附属学校党委备案。

6.试用及考核

新提任的中层干部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党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由个别访谈和考核测评组成。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或推荐人选请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第一附属小学民主推荐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2024429 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报送至行政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Wdyfx2357@163.com

2.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或推荐。

3.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纪检负责人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7811639  68771819

监督举报邮箱:Wdyfx2024@163.com   fsxxdzb@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第一附属小学总支委员会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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